身為一個社會新鮮人,在尋找第一份工作時,常在求才資訊上看到薪資「面議」而卻步嗎?未來可能不會再有這個煩惱!立法院昨 日初審通過《就業服務法》部份條文修正草案,其中新增第五條第六款,規定未達薪資4萬元的工作必須告知薪資範圍,若未告知將可開罰6萬元以上、30萬元以下罰鍰。

找一份適合自己的工作時,薪資部分肯定是得萬般注意的項目。但對於一個社會新鮮人標籤機來說,初入職場,並不清楚所應徵的職位「行情」,求才資訊上又僅寫著薪資「面議」,實在讓人進退兩難。對此,立委林為洲提出《就服法》修正草案,他認為求才資訊上薪資寫「面議」,往往讓勞資雙方資訊不對等,公司開的薪資太低不符合求職者期待,造成雙方時間上的浪費,其中來往都是社會成本,提案未達4萬元薪資應該標籤機要揭露薪資區間,讓求職者心中也有個譜。

如果你每天需列印1000個以上的標籤,你便需要一台堅固帶金屬外殼的高用量工業級印表機。列印數量較小的,則可採用桌面型個人印表機系列,而在銷售點或辦公室內可選擇桌面型個人印表機系列。一般的條碼印表機可列印 4″X6″的標籤,這正切合現時貨運標籤的規格。你也可根據自己的需要靈活地列印出不同大小的標籤,如需列印更寬的標籤。如果你只需列印條碼及文字,一般的條碼標籤條碼機印表機即可勝任。但如果你需要每張標籤均列印不同的條碼(如貨品編號)或文字(如貨運標籤),而又不想中途停止列印,你便需要一台備有32位處理器的印表機,這樣可大大提高生產效率。標籤打碼機的列印解析度一般分為203dpi,300dpi,600dpi;dpi的數值越大表明它的列印效果越好。如果你想在標籤上列印高品質的圖像,你可考慮選用300dpi的打印頭。不同款式的印表機有不同的列印速度,需視使用者對速度的要求。一般條碼標籤印表機(標籤機)的列印速度為每秒2″-6″/sec,而速度較高的條碼標籤印表機列印速度可達10″/sec,若需在短時間內印製大量標籤,就應該選用高速的條碼標籤印表機。

針對立委提出的修正草案,勞動力發展署長黃秋桂建議第五條第六款條文文字修正為「提供職缺之經常性薪資未達新台幣4萬元而未公開揭示或告知其薪資範圍」。《就業服務法》部份條文修正草案部份條文保留協商,昨日送至立法院社福衛環委員會逐條審查,並已初審通過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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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周雅婷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